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原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联系电话:0591-83370755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柴先生13812269319、周先生13400009898
标的债权明细表
福州三威橡塑化工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合计债权总额保证人抵押人
1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8,150,000.006,145,783.330.0014,295,783.33林荣滨、程璇、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福建闽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盛(福建)地产有限公司扬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福州三威橡塑化工有限公司、扬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9,260,000.0062,957,450.00668,721.00202,886,171.00林荣滨、程璇、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扬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147,410,000.0069,103,233.33668,721.00217,181,954.33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刊登时间:2024_05_14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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