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缴款书》送达公告
北京九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涉嫌开展汽车租赁经营未向经营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行为构成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本机关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上述行为实施处罚罚款4000元整。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交法(17)处罚【2024】00050号。《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京交法(17)责改【2024】00050号。《行政处罚缴款书》第00050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经过30日逾期视为送达。
领取上述文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10-69201411)。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2024年5月10日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扣押车辆处理决定书》《车辆领取通知书》送达公告
赵海涛:
你驾驶京lnx509号车涉嫌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的行为于2024年3月10日被本机关扣押车辆。本机关根据《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依法对上述车辆实施扣押,因扣押时间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京lnx509号解除扣押。
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且你未按规定时间到我局处理此事,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扣押车辆处理决定书》京交法(17)扣押决【2024】00287号及《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车辆领取通知书》京交法(17)车领【2024】00287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经过30日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未接受处理,且无正当理由并书面告知本机关,本机关将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领取上述文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10-69201411)。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2024年5月10日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临汾惠通运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晋lc1411号车因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一案。本机关于2024年2月8日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上述行为实施处罚罚款1700元。并于2024年2月20日公告《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交法(17)处罚【2023】01950号,你应于2024年4月5日前向北京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至今未缴纳。现催告你于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1700元,加处罚款1700元,合计罚款3400元缴至北京市工商银行大兴支行。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京交法(17)催告【2023】01950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经过30日逾期视为送达。
领取上述文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10-69201411)。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2024年5月10日
刊登时间:2024_05_10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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